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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酒喝跟喝混酒的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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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8 08: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喝混酒跟混酒喝是两码事。喝混酒是一门学问。
  吃过充满大叔感、又重又扎实的巧克力布朗尼,趁满嘴那泥巴一样的的粘腻感还未消退之时,立刻来一口清新爽洁、萌如少女般的水蜜桃冰沙,那样的甜点组合应该是相当令人愉悦的;正如吃过一大块烤得酥嫩刷了蜂蜜香气夺魂的叉烧肉之后,再夹一片麻辣活泼薄如蝉翼的回锅肉片送入口腔,对于肉食主义者来说,恐怕也是可以再添一碗白饭的好借口。 
  甜了之后可以再甜,关键在于那甜和甜之间的质感搭配;肉了之后可以一肉再肉,关键在于那肉与肉之间的滋味落差。这样的道理,说穿了就是一个口舌节奏的把控。再说穿一点,其实就是甜食爱好者给自己找的心理安慰或是肉食动物们为自己搬来的饱食台阶。至于酒徒们,大好秋色夜凉如水,混酒局上要想喝得不失卖相又心满意足,除了酒量要靠谱之外,还真是要好好研究下,那酒与酒之间的起伏节奏。
  Cocktail大概是世界上最名正言顺的混酒组合了。
  Tequila混Cointreau、加足够柠檬汁、再加杯口抹盐的Margarita,要的就是那龙舌兰之烈先行,橙酒之甜柠檬之酸与盐之咸混合在后的滋味,仿佛一场先电光火石又五味杂陈的乌托邦之爱(事实上,这酒的起源里也正是藏了一个因女主人公意外身亡而留下的永恒爱之传奇。)
  至于像Martini这种有几百种调制方法的东西,最嗲的混合配方永远是最初仅以Gin和苦艾来调制。即便是后来被007发扬光大的Vodka martini,也不过是三份Gin一份Vodka半份Kina Lillet的组合,除了那句永恒的“Shaken,not stirred”略有些点盅祸人心外,Vodka那种追求极至纯粹、以至于大部分情况下都只喝得出酒精味的特性,如何要和苦艾那充满诱惑与禁忌,让人未喝已心神迷乱的魅力相提并论?而这被称为“唯一能和十四行诗媲美”的经典混酒发明,也只有在充满草药香料酒精气息相互交错的起伏跌宕中,才演绎出完美的节奏。
  虽说Martini如今早已有从加橄榄辣椒、香草烟丝、甚至是加SAKE啤酒这种匪夷所思的混合方法,但论及大无畏的喝混酒精神,怎么也应该是从下午茶开始就以啤酒开场、晚饭喝过一轮红白气泡、最后消夜再来点威士忌收尾这般五毒俱全。
  夜色很美,一点点一轮轮,有效率有滋味有体力才是混酒局的精髓所在。照搬惯常思维里由轻到重由浅入深,倒还不如重新排布轻重缓急。譬如随时备一瓶足够冰的微起泡MOSCATO,掺和在啤酒和葡萄酒中间,或是葡萄酒和烈酒中间,甜美清新的小气泡微微扎着舌头的感觉,简直就是吃了一口酒做的口香糖,清口又醒神。
  而如果是温柔版的混酒句,比如啤酒之后又喝个百利甜什么的(真的,定会有人在啤酒烤串当晚饭之后再去K个歌喝一杯百利兑牛奶......)那么,无论如何请在这中间加一个干净纯粹利落清爽的短饮,纯威士忌不加冰或Tequila,什么都好,总之要一口喝掉,烧一烧喉咙才能让自己不会觉得这大好晚上玩了一圈回到家,就好象什么都没喝一样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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