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商业集团,恶意欠薪逃匿,克扣职工工资十三年!剥夺劳动权利十三年!一::既不是下岗,又不是待岗,二::又不是富裕人员,又不是失业。,三::又不是内退,又不是买断。,四::又不让上班,又不给开资,。五::故意拖延不签定劳动合同,。六::因有单位无法再就业,七::恶意欠薪逃匿,克扣职工工资。十三年!。八::无法享受国家再就业优惠政策及待遇.。九::剥夺劳动权生存权危及生存.。十::让百姓职工如何生活生存、,更谈不上有尊严活着!!
我是停薪留职职工,有停薪留职合同。期滿后、更换了领导,当任领导说:以前的事我不管,爱找谁找谁:一:企业不管、二:政府不管、三:社区街道不管、四:法院不作为、有法不依。都在躲猫猫踢皮球:我是个上访户被企业,辽宁省商业集团、辽宁省高法、沈阳市中法、区皇姑法院、在事实确切,人证旁证佐证齐全,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违反法律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搞阴谋诡计,恶意欠薪逃匿,克扣职工工资,剝夺劳动权利十三年 辽宁省商业集团不讲诚信、企业不签定续定劳动合同,没有人权,没有劳动权,是单位无固定期限职工,不给开资没有任何福利侍遇。没有分文收入、因有单位无法再就业、和生存,靠借钱打官司,生存、官企勾结不按国家法律法规,不按政策办,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危及职工生存生命安全。辽宁沈阳三级法院腐败不作为,有团伙应该整治、不想闹访方式解决,相信党相信国家政府,法律的尊严公平公正的解决。请领导关注一下。辽宁省商业集团职工:李向东电话024--81639998
十三年来:企业不管、街道社区不管、成了无人管、成了有城市户口没有劳动权利的人,成了黑户、享受不到社会再就业的优惠政策、不能就业。一分钱难倒男子汉,每天都在折磨着我、在精神上物质上造成了巨大伤害。靠親朋好友周济借债度日、以欠下债务二十多万元。失去了作人的尊严。不能参加社会上的公益活动。
十三年的生命和年华是在痛苦中挣扎中渡过,浪费了人生大好时光,这一切都是被告的过错造成的。申诉人现在唯一能依靠的就是法律,本人现在提出的所有要求,都是实事求是,是合理合法,没有办点无理和额外要求,都是有法律依据的,相信最高人民法院一定会实是求事,秉公执法,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真正为当事人讨回公道!.
法律规定:故意拖延不签定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纠正。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规定进行赔偿。
(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违法解除或故意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滿一年末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原告至今不能正常工作,克扣我十三年工资是违法行为,及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都是因为被告的过错行为造成的,被告应立既依法恢复原告的工作停止侵权行为,恢复和补偿职工依法享有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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