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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年产能1000千升为新建项目硬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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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10: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已由工信部正式发布。《条件》将年产能1000千升确定为新建项目的硬性标准。业内人士认为,相关标准将减少小作坊和小灌装企业的终端干扰,有利于龙头企业进一步发展。
  记者了解到,工信部之所以决定对葡萄酒行业实施准入管理,是出于行业发展的需要。从2005年开始,葡萄酒行业年复合增速为21%,呈加速增长趋势。但与此同时,由于各方资金蜂拥而入,不少国外进口酒以次充好、国产酒披上洋外衣、仿冒国产知名品牌现象越来越多。
  以太原为例,据保守估计,当地市场的红酒品牌至少有上千种,而且还在不断增加,葡萄酒代理商大大小小有数百家。
  为此,工信部及时发布了葡萄酒行业的准入条件。《条件》明确,以鲜葡萄或葡萄汁为原料生产葡萄酒产品(不包括葡萄酒原酒)的新建企业(项目),其年生产能力应不低于1000千升。
  业内人士认为,就目前的行业现状而言,1000吨是初步能使用小型机器的规模。因此,“做这样一个生产规模的限定是很有必要的,可以把一些中小酒作坊扫地出门,相对保护了规模生产企业。”
  《条件》还要求,以购入葡萄酒原酒(包括进口葡萄酒原酒)为原料生产葡萄酒产品的新建和改扩建企业(项目),其年生产能力应不低于2000千升。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条款也有助于肃清不规范的市场。“有助于目前的龙头企业进一步发展,减少国内灌装小进口商的终端干扰。”
  方正证券分析师认为,此次出台葡萄酒行业规范性制度,能够把绝大多数潜在竞争者拒之门外,促进龙头企业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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