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0月29日电 针对部分银行在推行将磁条卡换为芯片卡的过程中,向消费者收取工本费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29表示,银行卡换“芯”应由银行自担费用。 中消协认为,从银行的安全保障义务看,保障银行卡客户的资金安全,使其免受各种不法侵犯,是银行应尽的法定义务。如新《消法》第十八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商业银行法》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磁条卡存在不安全风险早已被发现,本次换卡是银行为消除不安全风险而采取的相应措施,这种为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而增加的成本,应由银行自行承担。中消协称,从银行卡的性质看,无论磁条卡还是芯片卡,都是银行从事金融交易的经营工具,经营者为其经营工具所付费用应作为整个经营成本的一部分核算。银行利用客户资金投放市场,从赢利中为客户兑付本金及其利息,支付运营成本,其中包括人工、设备、工具等成本,当然也包括保证安全及技术更新的成本。目前,在用银行卡大多在卡面上注明“本卡的所有权属××银行所有”,故银行卡及其更换费应由银行承担,银行不能借助淘汰不安全产品,变相向消费者加收费用,将本应自己承担的经营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中消协强调,从银行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看,银行要求客户将原有的磁条卡更换为芯片卡,属于对原有合同的单方变更,应与消费者协商一致,并尽量减少对消费者的不利影响。银行换卡行为会导致消费者诸多不便,如换卡费时耗力、原有绑定交易因卡号变化需重新调整等,银行应本着消费者至上的原则,尽量采取换卡不换号的升级方式。 中消协呼吁有关方面,在制定涉及消费者利益的政策时,应广泛听取消费者及消费者协会的意见,审慎分析,逐步推动,加强指导,妥善解决可能发生的相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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