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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葡萄酒的产地,澳洲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这里的氛围对于生长新鲜洁净的葡萄十分理想,并因此得以产出世界闻名的品质优异、果香四溢的葡萄佳酿。澳洲的产地命名制度(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简称GI)成立于1993年底,主要规定了葡萄酒所在产区和地域的命名。澳大利亚产地命名制度类似于欧洲的命名制度,但没有那么严格,并不规定具体的葡萄品种、种植和酿造方法、最低产量以及葡萄酒的风格。重要的是,产地命名规定确保了所有酒瓶标签上的信息是有效合法的。如果产区、品种或年份被标示出来,那么85%以上的酿酒葡萄必须来自于这个产区、这个品种或者这个年份。
在澳洲,只要名字没有被占用,酿酒师就可以根据个人喜好随意为葡萄酒命名。澳洲葡萄酒最常见的3种命名方式分别是以人物命名,以地点命名以及以本地地标命名。
一、以人物命名
“里格斯先生” (Mr Riggs)是南澳迈拉仑维尔(McLaren Vale)知名的葡萄酒品牌,它就是以酒庄庄主本·里格斯(Ben Riggs)命名的。“玛尔肯家族” (Margan Family)葡萄酒就出自于猎人谷(Hunter Valley)安德鲁·玛尔肯家族酒庄。
二、以地点命名
杜玛纳酒庄(Dromana Estate)位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Victoria)的莫宁顿半岛(Mornington Peninsula),酒庄的名字来自于杜玛纳区,其葡萄酒品牌名字同样也以杜玛纳区命名。
三、以本地地标命名
吉姆·巴里(Jim Barry)的酒庄位于克莱尔谷(Clare Valley),他的酒庄出产的葡萄酒就以本地知名的历史地标“阿尔马” (The Armagh)命名。
为了应对不同的葡萄酒消费市场,很多酒庄会使用不同的名字来区分他们的葡萄酒。比如,新西兰奥塔哥产区(Otago)的查德农场(Chard Farm)就使用了多个名字为其葡萄酒命名,其最低端的葡萄酒品牌是“查德农场河流” (Chard Farm River Run),最高端的葡萄酒品牌是“查德农场布加拉托” (Chard Farm Braga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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