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株洲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在该市市委召开,会议提出株洲将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处为官不为、履行“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力和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2014年,株洲严肃查处了市直机关科级及科以下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自立案件和协审案件24起,处分违反党纪政纪人员30名。会上提出,2015年,株洲既要加大宣传教育提高机关党员干部自律意识以防患于未然,又要对违法违纪案件采取零容忍态度,加大查处力度。 紧跟中央、省的步伐,今年株洲将继续保持反腐的高压态势。为此,3月20日,中共株洲市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向市直机关和中央、省驻株各 单位纪检组(纪委)及机关党组织印发了《2015年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下称《要点》)。《要点》称2015年重点查处为官不 为、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和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加大对市直机关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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